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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转发,请申请人网上申报和提交时间截止至2017310日,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1.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3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8)凡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2.联系人:蒲老师;

3.联系电话:17778398025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

2017112

附件: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及附件,见网站/system/go.jsp?treeid=1054&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param=wbnewsid%3D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