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办公地设在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2017年度招标课题指南》,经儒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下称“本中心”)发布2017年度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配合国际儒学联合会在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设立的“纳通儒学奖学奖学金·优秀征文奖”(下称“征文奖”)活动,进行相关课题招标,鼓励进行合乎“征文奖”要求的专题攻关。
二、“本中心”配合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征文奖”要求,根据当前西部建设、儒学研究、文化复兴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发布专门论题,面向海内外广泛招标,对确定立项者给予一定资助。
三、立项者须按期完成立项课题研究,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本中心将合乎要求的成果直接提交给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参与“纳通国际儒学奖·优秀征文奖”的公开评审。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将对获得优秀奖的成果给予1-5万元(税前)的奖金,对入围作品给予1000-5000元(税前)的奖励。
四、本次招标项目计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三类。尤其鼓励以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优秀成果申报。
五、根据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凡主持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其有合乎本次招标内容的成果,可直接参与“征文奖”评奖活动,参与条件及投稿办法,请参看征文办法:http://gj.scu.edu.cn/natong/natongjiang/14888913771876.html。
六、申请者须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招标课题指南》所列条目进行申报,本次不接受自拟课题的申报。
七、本次立项项目的结项成果,其参加“征文奖”者须符合征文奖的相关要求;其不参加“征文奖”者,一般项目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C刊;重点项目须提交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C刊或1篇B刊;成果发表或出版时均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八、申报时间:2017年3月27日—5月5日。申报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每项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九、结项时间:参加“征文奖”者要求于2017年10月底前按规定提交研究成果,其不参加征文奖者按批准时间为准。
十、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system/go.jsp?treeid=1054&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2986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老师,联系电话:02888310511,17778398025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