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第十届“学会奖”评选活动开始了,现将评选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积极组织申报。详情请看科研处下载中心网站:/system/go.jsp?treeid=1054&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2989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17年4月26日
附件: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第十届“学会奖”评选活动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4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会长工作会的部署和要求,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现决定启动第十届“学会奖”评选活动,并于10月14-15日在江苏苏州举行的第十七届年会期间举行颁奖仪式。
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系国家民政部批准的、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管的、中国影视教育领域唯一的国家一级学会,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学会奖”是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目前评价体系中创建最早、并以影视学术成果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性评选活动。自1993年设立以来,“学会奖”坚守正确导向,鼓励学术精品,引领专业方向,其“权威性、学术性、专业性”已得到全国高校及影视学术界的公认与好评。
现将第十届“学会奖”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至8月30日为材料申报期,9月1日至30日为评审期。
最终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9月底在“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公布,届时获奖作者将获邀参加第十七届年会期间举行的颁奖仪式。
二、评奖对象
1、评奖对象:原则上是本学会会员,其它高校影视教育从业者和研究人员在办理会员资格后也可参与(会员资格办理请在学会公众号后台回复“入会须知”)。
2、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学术类专著和专业教材、正式发表的影视理论类论文及影视评论文章,以及向省市以上有关部门提交的调研报告等。凡是参评过第九届“学会奖”的作品(无论获奖和未获奖的),本届请不要再次申报。
3、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主办的第十届全国广播影视学术著作评选活动已经开始。学会作为中广联合会的一级社团有3个推荐名额。为保证所推荐著作的质量和学术性,学会将面向全学会征集广播影视优秀学术著作,并将其与第十届“学会奖”的评选活动捆绑运行。
有意愿一并参加“第十届‘学会奖’”和“第十届全国广播影视学术评选活动”的会员,请务必申报在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出版的广播影视学术著作(不包括论文、调研报告),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学会秘书处。学会将在6月初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前三名将由学会推荐至中广联合会参加“第十届全国广播影视学术著作”的评选。
三、奖项设置
1、专著类著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教材类著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理论类论文: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4、评论类论文: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5、调研报告: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申报时,请按照以上奖项设置分类申报。每位参评者限申报专著、教材、理论类论文、评论类论文、调研报告各1项。
四、材料要求
1、中国高校影视学会第十届“学会奖”参评表原件1份(见附件)。参评表计算机填写、手写均可,但要求所有信息尤其是著作者信息务必准确无误;
2、著作、调研报告须提交原件1份;论文可以提交原件,也可不提交原件,但必须保证在中国知网(CNKI)能够查询到,查询不到的论文不要报评。
3、著作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复印件2份;
论文(理论、评论)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2份;
调研报告的封面、内容摘要及有关部门采纳通知复印件2份。
五、评奖办法
学会秘书处将邀请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所申报材料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终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根据会长工作会提出的要切实提升评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要求,本次评选将严格控制获奖比例,预计在30%左右。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六、报送办法
请有意参评的会员在2017年8月30日前,用顺丰快递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注:其中一并参加第十届全国广播影视学术著作评选活动的材料,截止日期是2017年5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现代传播》编辑部/中国高校影视学会秘书处邮编:100024,联系人:张丹18810178506,张国涛010-65783248,13911633312
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