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从2018年4月15日起开始受理申报,至6月15日截止。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请申报主体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和系列解读文章,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gjysjjw/index.shtml),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af.cn/,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同时,建议申报主体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6月10日前快递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处(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C—101室
邮编:100007
联系电话:400-025-9525
邮寄时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申报材料”字样。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18年4月18日
附件:网上申报平台常见问题解答
1、网上申报平台的入口在哪里?
您可以直接点击此链接:shenbao.cnaf.cn,进入申报平台。
我们建议您在进入申报平台前仔细阅读www.cnaf.cn/gjysjjw/xmsb/jszlist.shtml,做好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2、申报平台的登录账号是什么?是申报主体的姓名(名称)吗?
2014年注册过的账号依然保持有效,已注册过的申报主体请直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未注册过账号的申报主体第一次填报前,需先进行注册。
申报平台的登录账号为申报主体注册时自拟的用户名,与申报主体的姓名(名称)无关。
3、我忘记了我的登陆账号或密码怎么办?可以重新注册一个吗?
注册账号时由于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不可重复注册,因此如您忘记了登录账号或密码时请您及时与管理中心联系。
4、同一个手机号(邮箱地址)可以同时注册个人和机构吗?
可以。
5、注册时,申报主体的注册信息填写错误,请问如何修改?
请您参照《国家艺术基金申报主体注册信息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申请、修改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主体注册信息管理规定》地址:www.cnaf.cn/gjysjjw/tztg/201406/e315df2e840c44a3aeb85795f0190fd0.shtml
6、除了申报系统中,哪里可以下载“项目申报表”?是否有填写说明供参考?
“项目申报表”下载及填写说明地址:
7、表格中组织结构类型包括什么?
请您注册并登录“网上申报平台”,在正式的《资助项目申报表》中,组织结构类型为“可选择项”,您可以在其下拉菜单中选择符合您情况的类型填写。
8、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是否需要签名或盖章?如何签名或盖章?
如果是单位提供推荐意见,需要推荐单位在正式打印《资助项目申报表》的推荐意见栏盖章。
如果是所在领域3位具有副高职称专家或业内知名人士推荐,需要推荐人本人在正式打印《资助项目申报表》的推荐意见栏签名。
手填推荐意见的原始稿可作为附件提供。
9、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时,在没有填写完的情况下可以打印吗?
可以,在项目未提交时,《资助项目申报表》可进行保存、打印等工作。
10、申报项目时,是否要一次性完成?如果当前申报表没有填完,下次还可以继续填报吗?在哪里进行续填?
请您在填报项目的过程中点击“暂存”,随时保存填报信息。退出系统,信息不会消失。
下一次重新登录系统,选择“项目清单”,找到未填报完成的项目,打开后可继续填报。
11、“预算经费”栏中还没填写怎么就显示是“0”?而且无法修改?
项目经费预算表分为“填写栏目”和“自动计算栏目”,灰色背景的栏目默认为0,无需填写,会根据您其他栏目的费用自动计算。
12、“附件上传”中,申报主体证明材料指的是什么?
申报主体为个人时,证明材料为申报主体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
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时,证明材料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可提供法人证书)。
13、“附件上传”中,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有类型、大小要求吗?
请您在“附件上传”选项中点击“添加文件”即可在弹出的地址栏旁看到不同文件所对应的不同类型要求。
视频文件请您统一使用U盘介质寄送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其他类型文件请您按指南要求上传至网上申报平台。
请您在附件上传完成后,使用“附件查看”功能检查您的附件是否已成功上传以确保您的项目顺利提交。
14、一个院校或集团的下属学院、院系或单位是否可以单独申报项目?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或学院,可以单独申报;如果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统一申报。
15、转企改制企业的注册时间怎么计算?
转企改制企业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时间可以按原单位注册时间合并计算。
16、项目提交后,如果发现填报的项目信息有错误,需要修改,请问该如何操作?纸质材料也已寄出,怎么办?
在申报期内,如果项目已经提交却发现错误需要修改,请与管理中心联系,提出项目撤回申请。在核实申报主体身份后,项目即可撤回,申报主体修正项目信息并核查无误后再次提交。
如果纸质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已寄出,请将再次提交项目的《资助项目申报表》重新打印,另附情况说明和此前已寄出的材料清单。
17、除了项目申报表以外,我还需要提交什么辅助材料?
请您参考您所申报的项目所对应的申报指南中的要求,也可以参考《申报项目附件清单》。如您未能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管理中心将不予受理您的申报项目。
18、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如何寄送?
申报主体必须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表,提交并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按“导出”键导出PDF格式的申报表,按申报指南要求打印、装订。
装订好的申报材料请邮寄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收件人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联系电话010-84187720。
19、申报项目网上提交并邮寄出纸质材料后,我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项目是否被受理?
请您将正式提交后打印的纸质《资助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清单中的要求进行准备并邮寄。
管理中心会对收到的项目材料统一进行整理、归档,如您的项目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项目审核。审核阶段结束后,管理中心会对不受理项目的申报主体统一发送电子邮件进行通知。
20、如何联系国家艺术基金?
请您拨打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400-025-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