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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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现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