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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中国法制教育“七五”规划科研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法制教育“七五”规划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关于申报中国法制教育“七五”规划科研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请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提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件一并发往电子邮箱:64084559@qq.com

联系电话:010-67234588/67240412/87207572

手机:13552583027 赵老师:13511091059

申报表下载网址:www.中国名校.org,如不能下载,请联系赵老师。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191221


附件:关于申报中国法制教育“七五”规划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级教育法规部门、教研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条例》,贯彻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根据有关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学单位、校长、老师的要求,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将中国法制教育“七五”科研规划项目进行公布。现就项目申报、审批、指导、验收、结项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按照中共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的要求及教育部“管办评”分离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法制教育科研项目。

二、选项重点

下列十六个方面可列为重点选择,申报法制教育科研的项目:

1、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法律法规教育研究。

2、强化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法律法规教育的研究。

3、强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法律法规教育研究。

4、强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的法规研究。

5、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的教育研究。

6、强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法律法规的教育研究。

7、强化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法律法规的教育研究。

8、强化“依法治校”,强烈呼吁“学校法”早日出台,以保护学校正常诉求之责、权、利的研究。

9、强化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及多元录取机制法律法规的教育研究。

10、强化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的法律保障性研究。

11、强化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模式的法律研究。

12、强化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的法规研究。

13、强化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社会评价监测系统建立的法学研究。

14、强化国家教育,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法学研究。

15、强化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并督导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法规研究。

16、强化中国教育管理信息化监测系统设立和运行的法学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中国法制教育“七五”规划科研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组负责人和参研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科研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有能力完成法律法规研究任务。

2、有人员配置合理的项目组及管理分工,有专门的联络人员。

3、有明确的、有价值的信息化法制教育目标、观测点、科学的实施方案以及客观的成果预期。

4、申报单位有条件为项目研究及法制教育实施、管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证。

(二)课题申报必经有广泛学生加入调研和实践、因此要求每个课题要有“校园小法官”“校园小警官”“校园小律师”等相关社团参与,每个小社团限报30-50 人。

(三)中国法制教育“七五”科研规划项目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www.中国名校.org 下载申请书,按要求详细填写一式三份,经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寄法制教育“七五”规划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GBTX@163.com

四、项目评审与审批

(一)根据法制教育规划项目评审要求,法制教育“七五”科研规划管理项目办公室组织有关教育部门领导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法专委进行终审。

(二)对通过立项的申请单位寄发书面通知、并将立项有关文件复寄至申请单位上级法制教育管理机构备案。

(三)向申报立项获准单位下达立项通知。

五、成果认定及推广

(一)中国法制教育“七五”科研规划管理办公室在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参研单位要求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以及法制教育及科研交流活动。

(二)项目被批准后,根据学校申请可在《中国名校》杂志公示和发表相关论文。

(三)最终成果可由学校自愿申请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结集出版,广泛推广。

六、经费管理

(一)申报和审批教育法制科研项目不收费用。

(二)项目评估、评审、立项后的研究指导、科研服务、专家咨询、中期检查、媒体公示、结项审核等需与第三方订立教育咨询服务协议。

(三)法制教育研究项目经费按照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申报与咨询

北京市方庄芳城三区131008 号中国法制教育“七五”规划教科研管理办公室

邮编:100078

联系电话:010-67234588/67240412/87207572

手机:13552583027 赵老师:13511091059

申报表下载网址:www.中国名校.org 申报邮箱:gjjskt125@163.com

法专委联系电话:010-56258605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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