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已经立项的项目,凡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均可申报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项目及项目编号”字样。
2、材料要求:
所有项目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结题验收完毕后,结题材料不再返回),封面应使用皮纹纸(一般项目蓝色皮纹纸,重点项目绿色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结题日期(封面格式详细见《项目结题册样表》)。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2)课题结题表;3)课题申报书;4)课题立项通知;5)鉴定申请表;6)结题鉴定书;7)工作报告、研究报告;8)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1部)、论文提交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3、时间要求:
本次受理结题申请时间为2022年12月前。请需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评书预计完成时间前将所需材料报送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
详情请看网站:
/system/go.jsp?treeid=1054&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3161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888310511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