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该指南。现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详情请看网站:
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202203/52149dea503c41ea863bb279689a53b6.shtml
截止日期: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888310511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