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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与创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在科学研究、作品创作及成果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高自主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学校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现决定开展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限额评审、严格条件、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切实保障评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确切的公信度。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在职从事科学研究、作品创作、社会服务及相关管理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加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申报材料取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具体评选条件参照附件: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条件参考执行。

三、评选办法

1.评选采用自愿申报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所有申报均须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各二级学院科研与创作先进个人推荐人数2-3名,各职能部门科研与创作先进个人推荐人数限推1人。

4.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选请于6月27日前完成。

四、表彰奖励

1.对获得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授予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奖状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与创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2.学校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获得者可优先推荐上一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

五、材料报送

学校下达评选通知后,请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内部评选工作。各部门将申报材料于6月27日(预期不予受理)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随纸质版一并报送。

详情请看网站:https://keyan.sfc.edu.cn/info/1054/5175.htm

联系电话:18080409771,联系人:丁老师。

附件1: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条件参考

附件2: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与创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3: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与创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科研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