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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项目规划科工作职责与范围

发布日期:2016-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1.项目规划科工作职责:
①负责制定和承担与学校科研规划发展相关的工作;
②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的申报组织;
③学术交流和出版资助的认定;
④各级各类科研人才的遴选;
⑤处内日常工作。
2.项目规划科工作范围:
①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包括国家级、部/省级、厅级、市级、学校科研项目的动员、组织、材料审核等有关工作;
②科研团队的申报组织工作。包括部级、省级、省高校、校级等科研团队的申报组织;
③科研平台的申报组织工作。包括部级、省级、省高校、校级等科研平台的申报组织;
④学术交流活动的申请受理。包括学术报告(讲座)、学术会议、专家来访合作的申请受理与审核;
⑤学术出版的申请受理。对申请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申请受理与审核;
⑥各级各类科研人才、顾问等的遴选组织
⑦处内日常事务工作:科研处公章管理、会议通知及安排、报纸信件管理,文件发文及归档,外送公函出具及归档等事务